美国扩大232关税范围,新增14类金属衍生产品,关税高达50%

时间:2026-08-06 16:22:26 浏览:
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(BIS)于2026年8月4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,征求公众意见,拟将 14 类额外的铝、钢和铜衍生产品纳入第232条款关税范围。以填补原有征税清单的品类空白。预计近期公布最终方案。
这些产品将被征收15%、25%和50%的三档232关税,按全额海关价值计算。

根据美国商务部通知,拟纳入的 14 类金属衍生产品包括:
非片状结构铝粉(HTSUS 7603.10.0000)黄铜管乐器及其零件和配件(HTSUS 9205.10.0000 和 9209.99.4080)焊接机及焊接设备的零件(HTSUS 8515.90.2000)独立式落地保险柜(HTSUS 8303.00.0000)特定电力导电缆(HTSUS 8544.49.2000, 3040, 3080 及 8544.60.4000)灭火器(HTSUS 8424.10.0000)热交换装置的零件(HTSUS 8419.90.3000)直线作用液压动力发动机及电动机零件(HTSUS 8412.90.9005)轮胎式移动起吊架及跨运车(HTSUS 8426.12.0000)其他自行式起重机及移动起吊架(HTSUS 8426.41.0090)罐式挂车和半挂车(HTSUS 8716.31.00)农业用途的自装/自卸挂车和半挂车(HTSUS 8716.20.00)其他特定挂车和半挂车(HTSUS 8716.40.00)装有特定化学品(丙烷、氧气、丙烯)的钢制容器(HTSUS 2711.12.0020, 2804.40.0000, 2901.22.0000)
拟议税率(不同产品适用不同税率):
多数产品(第1–8、11、13项等):适用 25% 关税。
自行式起重机、移动起吊架和跨运车(第9、10项):拟适用公告中另行规定的税率安排。
农用自动装卸拖车/半挂车(第12项):适用 15% 关税。
装液化丙烷、氧气、丙烯的钢制容器(第14项):适用 50% 关税,但仅针对容器本身金属价值,不包含内容物价值(空容器进口时即按此税率)。
这是继2026年4月和6月特朗普总统公告大幅调整钢、铝、铜第232关税框架后的进一步扩大范围行动。
第232金属关税调整背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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